工作动态当前位置:

凤凰岭街道组织学习《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》

作者:  来源:  添加时间:2023-09-21  分享到: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,加强法治宣传教育,提升街道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,9月18日下午凤凰岭街道组织开展新修订《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》专题学习会,街道班子成员、各社区书记、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学习。


会上,由凤凰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、政法委员高丽对《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》全文进行了传达和解读,强调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街道办事处应当宣传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,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、表达诉求、化解纠纷,提高群众参与基层自治和社会管理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等内容。进一步增强了街道、社区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


同时,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,凤凰岭街道依托“凤凰飞翔”微信公众号平台,推送《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》知识,大力宣传《条例》,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,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力度。


凤凰岭街道将继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,持续深化辖区法治宣传教育,提高辖区居民群众法治意识和素养,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。


上一篇:深化“三个融入” 让“文明实践+基层治理”...  ||   下一篇:凤凰岭街道开展“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...

主办:海勃湾区党网联盟  联系电话:13947335817   联系人:张兵
蒙ICP备 16000249-1号  技术支持: 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